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罗远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绍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小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罗远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绍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小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6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8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罗远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议案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议案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议案五《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议案六《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6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8日14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议案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6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2024年具体的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现金分红方案。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为:(1)中期现金分红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2)中期现金分红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前述两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时方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以公司届时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度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340,886.96元,2024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0,867,264.94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1,048,356.2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02,752,256.51元。
根据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及整体财务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17,872,3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714,892.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23%。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自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时,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2024 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 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年一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因此本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67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郑永宽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郑永宽先生由于
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为了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相关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特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全部职务。辞职后,郑永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永宽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郑永宽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郑永宽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郑永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罗立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时增补罗立国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立国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书。罗立国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辞职申请;
3、《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5、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培训的《承诺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立国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兼任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厦门市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兼职技术调查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罗立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68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罗立国 作为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将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罗立国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69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罗立国先生 为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将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70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且应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
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部分产品种类,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卫生洁具制造; 卫生洁具研发; 卫生洁具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卫生陶瓷制品销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橡胶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销售; 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 新型陶瓷材料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五金产品研发; 五金产品制造; 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陶瓷制品销售; 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阀门和旋塞研发; 阀门和旋塞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 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 地板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家用电器研发; 家用电器制造; 家用电器销售; 日用家电零售; 日用品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家居用品制造; 家居用品销售; 家用视听设备销售; 音响设备销售; 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照明器具制造; 照明器具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贸易经纪; 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卫生洁具制造; 卫生洁具研发; 卫生洁具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卫生陶瓷制品销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橡胶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销售; 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 新型陶瓷材料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五金产品研发; 五金产品制造; 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陶瓷制品销售; 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阀门和旋塞研发; 阀门和旋塞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 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 地板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家用电器研发; 家用电器制造; 家用电器销售; 日用家电零售; 日用品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家居用品制造; 家居用品销售; 家用视听设备销售; 音响设备销售; 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照明器具制造; 照明器具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贸易经纪; 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65